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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脱衣表演三经理被判刑

1999-08-26 来源:生活时报 戴爱生 我有话说

本报讯 据扬子晚报报道,8月24日上午,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以组织淫秽表演罪,一审分别判处被告人刘娟、徐静、任莉有期徒刑5年、4年和1年。

被告人刘娟(女,23岁,南京市人)捕前任德成美食娱乐中心KTV总经理,今年三四月间,刘娟伙同德成美食娱乐中心公关经理徐静(女,23岁,姜堰市人)和德成美食娱乐中心经理助理任莉(女,22岁,大丰市人)在每晚11点后,关闭其经营的娱乐中心大门,佯装打烊,非法组织三陪女谢某、姬某多次在娱乐中心的包间内当众进行脱衣表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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